失眠是睡眠障礙領域內近百種疾病中的常見癥狀之一,是以難以入睡和睡眠維持困難為特征的一種最常見的睡眠障礙,是睡眠質量或數(shù)量達不到正常需求的一種主觀體驗。在現(xiàn)代化生活所帶來的社會節(jié)奏加快及競爭加劇的今天,失眠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(xiàn)象。
失眠癥的藥物治療:
催眠藥的主要療效是改善睡眠。因此,催眠藥是治療短暫性失眠癥和慢性原發(fā)性失眠癥的首選藥物。對于能夠找到原因的繼發(fā)性失眠癥,催眠藥可作為輔助療法。
為了使藥物治療發(fā)揮最高療效,應注意幾個基本原則:使用最低有效劑量,從最小劑量開始、以最小藥量達到滿意的睡眠;間斷給藥(2~4次/周);短期使用(常規(guī)用藥不超過3~4周);逐漸停藥(每天減原量的25%),防止停藥后失眠反彈;藥物療法應與良好的睡眠習慣相結合;當患者需要長期治療時,應對其進行定期隨訪,以確定催眠藥是否依然有效、有無副作用的發(fā)生 。催眠藥的選擇可根據(jù)失眠的類型與藥物的半衰期來決定:以入睡困難為主的患者應選用短效藥;夜間睡眠表淺、易醒者可選用中效藥物;夜間睡眠易醒和早醒者應使用長效藥物治療;伴有焦慮、抑郁的失眠者應使用抗焦慮或抗抑郁藥物;精神異常所致的失眠者應使用抗精神病藥。
理想的催眠藥物應具有:迅速誘導入睡,不妨礙自然睡眠結構,白天無殘留作用,不影響記憶功能,無成癮性和宿醉反應等特點。用于治療失眠的藥物種類繁多,可分為以下幾大類:
1、巴比妥類:
巴比妥類曾是20世紀初期主要的催眠藥物。但由于其治療安全范圍較小、有明顯潛在的成癮作用、呼吸抑制作用及過量致死作用,故20世紀60年代以后巴比妥類逐漸被新的催眠藥所替代。司可巴比妥(速可眠)作為最后一個巴比妥類催眠藥也已在2000年被淘汰出我國基本藥物目錄。目前,巴比妥類藥物只用于控制癲癇發(fā)作。
2、苯二氮卓類藥物:
苯二氮卓類從1960年進入臨床使用后,因其使用安全、起效快、耐受性良好等特點,在很短的時間內取代了巴比妥類在失眠方面的治療。目前,仍是使用最廣泛的催眠藥。苯二氮卓類藥物可縮短入睡時間、減少覺醒時間和次數(shù)、增加總睡眠時間(主要是非快速眼動睡眠2期)。按藥物的半衰期的長短此類藥物可分為短效、中效、長效三類。(1)短效類(半衰期<12小時=:如三唑侖、咪噠唑侖(速眠安)、去甲羥安定、溴替唑侖等。主要用于入睡困難和易醒。(2)中效類(半衰期10~20小時):常用的有羥基安定、氯羥安定、舒樂安定、阿普唑侖(佳靜安定)、氯氮卓(利眠寧)等,主要用于入睡困難。(3)長效類(半衰期20~50小時):如安定、硝基安定、氯硝安定、氟基安定、氟硝安定等,對于早醒和驚醒后難以再入睡較有效。苯二氮卓類主要的缺點是精神運動損害、記憶障礙,濫用或長期使用可產(chǎn)生藥物成癮性及撤藥后反跳性失眠,這在短效苯二氮卓類藥物最易出現(xiàn);而長效苯二氮卓類藥物則顯效慢、有抑制呼吸作用與白日殘留作用(宿醉等),。為避免以上的不良反應發(fā)生,目前主張以最小有效劑量、短期間斷性使用來達到滿意的睡眠。按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規(guī)定,苯二氮卓類藥物作為催眠使用不宜超過4周。
3、抗抑郁藥
有鎮(zhèn)靜作用的抗抑郁藥三環(huán)類藥如曲米帕明、阿米替林、多慮平等,可用于治療繼發(fā)于抑郁癥的失眠。但此類藥安全性差,半衰期長、易出現(xiàn)抗膽堿能副作用。近年來發(fā)現(xiàn),無特異性催眠作用的5-羥色胺再攝取阻斷劑如氟西汀(百優(yōu)解)、帕羅西汀(賽樂特)、三唑酮等對于睡眠障礙伴發(fā)抑郁癥者有效,而且副作用小。
4、褪黑素
褪黑素是由松果體分泌的一種吲哚類激素,具有催眠、鎮(zhèn)靜、調節(jié)睡眠-覺醒周期等作用。主要用于睡眠節(jié)律障礙,包括睡眠時相延遲綜合癥、時差反應、到班工作所致睡眠障礙等,對老年性失眠患者效果更好。
5、新型的非苯二氮卓類藥物:
由于傳統(tǒng)的苯二氮卓類藥物在使用時存在著許多潛在問題,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些結構上與苯二氮卓類無關的、新穎的選擇性苯二氮卓類受體激動劑包括佐匹克隆、唑吡坦及扎來普隆等藥物,在臨床上的使用越來越受到重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