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孕期用藥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熱鎮(zhèn)痛藥。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,需注意月經是否過期,并盡可能在醫(yī)師的指導下用藥。孕婦就診時,應主動告訴醫(yī)生自己末次月經時間,或已懷孕和妊娠時間,而且作為準媽媽,更應該對下列藥物有一定的了解。
懷孕3個月內禁用藥:抗組胺藥、抗凝血藥、抗癲癇藥、抗癌藥、磺胺類藥等。如氨甲喋呤、氮芥、敏克靜、苯妥英鈉等。
整個妊娠期禁用藥:抗感染藥如鏈霉素、四環(huán)素、氯霉素;影響內分泌的藥物如丙酸睪丸素、己烯雌酚、他巴唑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等。
妊娠后期至接近分娩時的禁用藥物:麥角新堿類藥、峻瀉藥、奎寧、奎尼丁、巴比妥類藥、利血平、阿司匹林、嗎啡及其他鎮(zhèn)靜催眠藥等。
孕期禁用的中藥:螈青、天雄、烏頭、附子、野葛、水銀、巴豆、芫花、大戟、地膽、紅砒、白砒、水蛭、虻蟲、蜈蚣、雄黃、雌黃、牽牛子、干漆、麝香等。
但是,對于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。近年來,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道: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,或醫(yī)生開了處方還將信將疑,不去取藥,自己“硬挺”,以致貽誤病情,殃及胎兒。
孕期用藥誤區(qū)包括:一、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,以致病情加重。二、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,藥物選擇不合理。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,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。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,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,甚至危及孕婦生命。例如,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可導致胎兒早產、宮內死亡、新生兒窒息并可危及孕婦生命;糖尿病母親妊娠后,如不積極控制血糖,胎兒可能出現(xiàn)循環(huán)系統(tǒng)的發(fā)育缺陷、先天性心臟病等;妊娠合并念珠菌性陰道炎者可導致早產、胎膜早破、絨毛膜炎及新生兒真菌感染等。